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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日RCEP生效,菲律宾将新增零关税待遇!
时间:2023-04-14 来源:华富康供应链 浏览:1375

商务部消息,菲律宾已经向东盟秘书长正式交存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核准书。根据RCEP规定,协定将自核准书交存之日起60天后,即6月2日对菲律宾生效。这标志着RCEP将对15个成员国全面生效,全球最大的自贸区将进入全面实施新阶段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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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部表示,RCEP对菲律宾正式生效后,在货物贸易领域,菲律宾在中国—东盟自贸区基础上,新增对我国汽车及零部件、部分塑料制品、纺织服装、空调洗衣机等零关税待遇(即中国企业出口到菲律宾可享受的待遇),经过一定的过渡期,上述产品关税将从3%-30%逐步降为零。


目前RCEP生效方式主要有4种:协定生效立即降为零;过渡期降为零;部分降税;例外产品。从总体上而言,按照税目计算,RCEP生效后将实现90%以上货物贸易最终降为零关税,而且主要是立即降为零和10年内降为零。


这对外贸企业来说,无疑是一个巨大的红利。建议外贸企业提前做好综合考量,在对应的进出口货物相关信息的基础上,注重了解降税清单产品范围、原产地标准宽严程度、关税减让幅度、操作程序便利程度等方面,选择最适合自身需求的自贸协定。特别需要注意“原产地区域累积规则”,即只要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部分属于15个成员国,且累计增值超过40%即视为原产地产品,享受相应关税优惠。累积规则将进一步降低产品获得关税减让的门槛,扩大了企业原产材料选择范围,有利于我国外贸企业扩大产品出口。这方面最好交给相关专业进出口代理公司操作更为省心。


专业进出口代理华富康供应链建议外贸企业抓紧了解RCEP原产地规则和菲律宾关税减让政策,前瞻性地优化供应链、产业链布局,以达到享受最低关税,充分利用贸易便利措施的目的。